“重金求子”多诈骗 即使真有也违法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警示 2014-04-07 来源: 作者: 浏览:289

“夫香港富商,先天不育,为继承家业,本人重金求子,孕后重酬150万……”类似的“重金求子”小广告,如今在街头随处可见,让不少想发横财的男子中招。记者采访了审理过此类案件的北京房山法院法官,他详细揭露了此类诈骗犯罪的内幕,他还提醒,即使真有“重金求子”,这类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介绍,在“重金求子”诈骗案中,通常由几名男女犯罪分子组成一个团伙,分别在行骗过程中扮演富婆、律师、公证人等不同的角色。骗子们或通过在街边电线杆、公交站牌上张贴小广告,或利用短信群发器发布“重金求子”的短信,假称丈夫有生殖障碍,出于继承家产等原因,重金求子,利用金钱和美色引诱男子上勾。

当有人拨打电话时,骗子即开始在美女、律师、公证人等角色之间不断变换,一方面巧舌如簧,不断编造各种花言巧语来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一方面以需交纳一定数量的定金、保证金、公证费、律师费等名义,一次次诱骗被害人汇款,数额从几百元一路上涨至几万元、十几万元,得手后立即“消失”。有些骗子甚至会借助改号软件等一些高科技手段,将显示的电话修改为被害人所在地电话号码,“美女”声称已到当地宾馆,只要相关手续一办好,即可与被害人会面。

法官指出,重金求子实质上就是借精生子,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因此即便有人真的愿意与他人签订这种求子合同,法律也不会认可这种合同的效力,而所谓的由律师事务所代理、由公证处公证、由工商局备案更是无稽之谈,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发生。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佚名
免责申明
除原创及很少部分因网文图片遗失而补存外,本站不存储任何有版权的内容。你看到的文章和信息及网址索引均由机器采集自互联网,由于时间不同,内容可能完全不同,请勿拿本网内容及网址索引用于交易及作为事实依据,仅限参考,不会自行判断者请勿接受本站信息,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密码: (新用户注册)

<<
相关文章

手机扫描

空间赞助

快速互动

论坛互动
讨论留言

有事联系

QQ咨询

统计联系

MAIL:gnlt@Dovechina.com
正在线上:

版权与建议

任何你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