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童 趣
小时候物质虽然贫乏,精神是很愉悦的。当时读书比现在轻松多了!早上三节课,下午两节课。早、晚自修一律没有。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半小时搞定。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去野去闹。哪像现在的孩子,没完没了的作业....奇怪的是我们的成绩并不比现在的孩子差,照样升级过关。我比较怀疑... 离题了!打住!
夏秋两季的下午,游泳常常是我们的首选。海边人当然要学会游泳!但年纪小的家里人怕出事,不让去。我们这些八九岁的孩子只好偷偷去学。在一两个“半瓶醋”的带领下,到大沙沙滩练“狗爬式”。为了不穿帮,全部把衣裤脱放在高处,光屁股下海。游泳其实很容易学会,只是要游得快游得远还需要多多磨练。这一点我们很有自知之明。我们只在齐腰深的地方来来回回地游。并且还有“高手”在旁边帮着。所以不会出什么事。
水性好一点,得到家里承认后,就可以到涨潮的码头去游。但游出十来二十米便马上折回,不敢游太远。年纪大一点的会游到海中央,甚至游到对面的南关岛。这是我从小羡慕并发誓要做到的。可惜到现在还没兑现。端午节后不久,常常会有内河小船运杨梅到霞关卖。这种船很小,货却运得很多。船沿离海面只剩下二三十厘米,似乎经不得半点风浪。一些胆大调皮的孩子就故意游过去攀住船沿歇气。把船弄得七上八下的。心惊肉跳的船主只好求饶。答应让这些坏蛋每人抓几把杨梅。当时流行一种红色的裤衩。很肥大,裤脚有橡皮筋勒着。所以,这些得胜者把杨梅放在裤衩里带回,码头边的游泳者都可以分到。海水浸泡过的杨梅特别好吃。当时竟没有想到同一个裤衩里还有一个屁股。大人们并不阻止,乐呵呵地看着。我怀疑他们小时候肯定干过这些勾当。而受害者却并不真的生气。可能这对他来说根本算不得损失。
午间休息的时候,东坑的大榕树下是最常去的。这是一颗我们好几个人才能合抱的榕树。长在一个土台的南缘。土台的中央是一块十平米左右的空地,东西北三面有许多一人多高的小树。真是一个天然的舞台。我们便把电影中学来的情节,在这里添油加醋地表演了一遍又一遍。正面人物大家抢着要,反派人物没人演的问题困扰了我们许久。最后,一个建设性的意见获得大家一致通过:正派演员事后要给演反派的一张白纸作为补偿。我当时很瘦小而且还算白净,通常能捞到“通讯员”,“勤务员”等一些角色。我的一位同学加邻居因为长得又矮又胖,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小日本的“特型演员”。他为人老实本分,所以,常常有人事后耍赖不给白纸。
冬天玩的东西最多:捉迷藏;滚铁环;弹柿仔;打弹壳;跳土人;飞五角炮等等,这是文的。武的有摔跤,打战等。踢毽子,扔沙包,跳绳是女孩的玩意儿,我们不屑一顾。主要地点是水产公司的阳台和那时刚填起来,准备建供销社的一大块平地。这里面,打弹壳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当时的市面价,子弹壳一分钱三个。我们没那么多钱,只能另设它法。民兵打靶是最好的机会。约上几个同伙到靶场(现在的边防哨所位置),公然蔑视民兵队长的警告而紧靠在打靶民兵的身边。我们倒是爽快,出来一个捡一个的。可把民兵吓出了一身冷汗。
后来有一个折衷的办法:我们先在后面看。打完靶后,让我们上前捡个痛快。但民兵们依然很紧张,特别是新加入的(我认为并不是因为我们)。有一次练投弹,一个新兵失手把手 榴弹扔在离人群只有几米远的地方。吓得大家急忙往战壕里扑。许多人弄得头破血流的。但手 榴弹并没有爆炸。原来是太紧张忘了拉弦了。我们不知道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还在那里哈哈大笑。从此,再也不让我们进靶场。我们只得求认识的民兵帮忙。
长点力气后,就会玩一些“武”的。摔跤,打战等。摔跤不是一比一,而是两人或四人一组合的对抗。两人一组,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脖子上的叫“歪马”。四人一组的叫“正马”:三个人成“品”字型,前面一个是“马头”,双手后伸。后面两个充当“马脚”,一手握住“马头”的手,一手搭在“马头”的肩上。坐在上面的叫“马手”。摔跤其实是在两个“马手”之间进行的,把对方摔下马即为胜者。除非相差太悬殊,否则结果往往胜负难分。因为将要输的一方会死死抱住对手,以求同归于尽----不然回去不好交代。苦苦纠缠的四个或八个人终于筋疲力尽,滚在一块。现在人会让孩子玩这个?太危险!可当时的孩子怎么就一点事没有呢?
打战可不仅仅靠嘴巴,有时候是“真枪实弹”。铅丝做的枪架子,缠上粗线,装好橡皮筋,就算是一把枪了。子弹用纸折成。打在脸上还真有点痛。“枪林弹雨”对我们来说只是游戏。但对霞关却是一种记忆。因为在她身上的确发生过一次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