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住河西区大沽南路的网友抱怨,今年8月看了公交车站站牌上一家商场“零元购”的广告,于是兴致勃勃地去了那家店,花250元买了一个电饭煲,又花350元买了另外一种电子产品,然后得到了600元的返券,当时特别高兴。但第二天到滨江道一家卖场一看,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饭煲售价只有150元;而另外一种电子产品售价也只有那家商店售价一半的价格,到这时才发现贪小便宜上了大当。
记者近日浏览一些电商和部分网上商城看到,页面上“零元购”的大幅广告占据最明显的位置,商品涉及手机、电脑、平板电脑、服装、鞋帽等日用品。更让人吃惊的是,一些餐饮企业也纷纷推出就餐“零元团购”,比如,大闸蟹“零元购”,麻辣香锅“零元购”等等。仿佛从今冬开始,你不参加“零元购”就落伍了一样。但仔细研究其实施的细则可以看出,这些“零元购”的促销大都有其特定的要求。比如,一家大型家电企业推出的“零元购”细则规定:所购商品总额不能低于400元,所购商品种类不能少于4种。“零元购”智能手机,看起来很美,但却要你提前大量预交电话费不说,还要签订长达两年以上的合同,把你牢牢地捆绑起来。纵使将来话费套餐大幅降低,“零元购”客户也不能在签约期内松绑,本以为可以优惠买智能手机的客户最后成为了被宰的冤大头。
被很多网民所看中的“零元购”返券更是迷雾重重。返券有种类限制,比如,只能购买同一品牌的商品,或者购买电商指定的几种根本不需要的商品。更让人气恼的是,返券使用期限更让人抓狂,有的要求购买期限在一个月内,有的更短,要求在本周内使用。有的返券还要搭配一定金额现金,否则不能购物等等。
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促销本是商家正常营销手段,但促销手段应该讲究最基本的诚信。部分商户开展的“零元购”,采用虚高标价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商业经营理念,纯粹是玩玩噱头甚至给消费者埋下陷阱。按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元购”属不属于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期待有关职能部门给出一个答案。虚假的“零元购”促销之风不可再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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