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消费警示 勿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警示 2014-04-07 来源: 作者: 【】 浏览:314

食药监局昨天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慎食野生蘑菇,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摘、采购和使用野生蘑菇等菌类作为食品原料。

7月以来,陕西省汉中市连续发生多起食用野生蘑菇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先后有50多人中毒,7人死亡。

记者了解到,野生蘑菇也称蕈类,属真菌植物。我国目前已知的食用蘑菇有300多种,毒蘑菇100多种,据资料记载可致死亡的至少有10种。野生蘑菇多生长在野外的树林里、杂草丛中或城市公园的树下、草丛中。由于毒蘑菇与食用蘑菇外形相似,凭借肉眼或经验来鉴别比较困难,所以容易发生误食中毒。

此外,毒蘑菇的有毒成分十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可能含有几种毒素,而同一种毒素又可能存在于多种毒蘑菇之中。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专家介绍,毒蘑菇一般在顶上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脚苞),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毒蘑菇一般生长在潮湿的地方,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无毒的蘑菇一般生长在矮草丛中或松林地下,盖是扁或圆的,肉厚而嫩,颜色多为黄、白或古铜色,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不变色,味道清香。

尽管毒蘑菇从外形上看有特点,但鉴别难度很大,有时专家都要借助显微镜等仪器才能准确鉴别。

为了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市食药监局昨天要求,餐饮单位、食堂等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餐饮单位、食堂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其次,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不要盲目采摘野生蘑菇,对不认识和没吃过的野生蘑菇,绝对不能采摘、制作、食用。市民在市场上采购野生蘑菇也要谨慎。

食药监人员提醒,消费者食用蘑菇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诊治。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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