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购房避税5个案例: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警示 2014-04-07 来源:凤凰网 作者: 浏览:1698

案例4

抵押房产假诉讼

关于避税,购房者可谓动足脑筋,甚至有购房者提出以诉讼抵押方式来避开个税。即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这样做是否存在风险?

律师解答:

这种做法的风险很大。首先,这种做法将买卖和借贷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人为地混在一起,其目的是为了规避限购。在当前的限购环境下,法院会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作严格审查,一旦认定为“名为借贷,实为买卖”,法院很可能基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理由不认可合同效力。此外,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当事人还可能会因此类恶意或虚假诉讼被追究法律责任。再则,退一步讲,即使借贷名义的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法院不会直接判令房产过户,而是要通过拍卖程序将房产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款项偿还借款,怀着购房本意的“贷款人”不能直接取得房屋产权。即使法院判决或调解支持直接过户,如果买方属于限购人群,房地产登记部门仍有可能因为限购而拒绝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即使侥幸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成功过户,仍然要按照税收政策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税负,而且,其间产生的诉讼费、拍卖费等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以一套75平方米、两室一厅、总价在250万元的内环内二手房为例,当初一次性付款购入价是150万元,装修费用约为10万元;另因位于内环内,总价低于330万元属普通住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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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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