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安徽“采花大盗”刘庆朋案,强奸116名家庭妇女
今日要说的这个刘庆朋,堪称第一淫魔。
罪犯名称:刘庆朋
罪犯籍贯:安徽临泉县鲖城镇人。
罪犯罪行:在17年间,毫无人性的强奸了116名妇女。还犯下了抢劫91起、盗窃23起的恶行。
插播:19年侵犯116名女性
罪行累累:
在17年的时间内,总共强奸116名农村妇女,116名是什么概念?代表着每年遭到他强奸的女性达到6名之多,就是说每两个月刘庆朋都会造成一起强奸案的发生。
刘庆朋所在的农村,当村里的青壮年男子为了各自家庭的生计纷纷外出务工时,很多安全意识较弱的留守妇女便成了刘庆朋的作案目标。在1993年的一个夏夜,刘庆朋蒙面窜至附近的一个村庄,拿着刀将村民王某强奸,这是他的第一次作案。四年后,1997年12月一天夜里,他又窜到邻村的吴某家将其强奸,并抢走吴某家中毛毯、被子等物品。因为侥幸的屡屡得手,导致刘庆朋的作案频率也越来越高,其中在2008年就作案26起,2009年作案25起。
在接到被他强奸过得妇女报案,警方经过长时间的侦查,最终临泉警方在2010年,将刘庆朋在他的一个亲戚家中抓获。后来据警方的查实,此前的17年间,刘庆朋共强奸农村妇女116人,抢劫91起,盗窃23起,而受害者绝大多数是留守妇女。由于刘庆朋作案时大都是蒙着面部,持刀威胁受害者,抢得财物后便伺机强奸。面对着刘庆朋一个人犯下了这么多的恶行,着实让人震惊。就连办案民警也表示,像这样的系列强奸案全国都很罕见。
陈芸是刘庆朋的第二任妻子,在1991年与刘庆朋结婚。后来,陈芸将妹妹陈珍从云南老家接到了临泉,准备为她找一个好对象。可是让陈芸万万没想到的是,妹妹到刚临泉不久,就被刘庆朋毫无人性的强奸了。据检方指控,在2001年6月某天,刘庆朋以给小姨子陈珍介绍对象为名,要求陈珍向对方索要彩礼钱,陈珍不同意便被兽性大发的刘庆朋强奸。在随后连续两天的夜间,刘庆朋均对陈珍实施了强奸兽行。在所有的受害者中有十多岁的女孩,有近六十岁的妇女,竟然还有孕妇。有一次,刘庆朋兽性大发,竟然当着一位母亲的面将她的两个女儿强奸。
被捕后的刘庆朋曾说,他一开始出去犯案只是想要盗窃,后来看到留守妇女大多是一个人在家,他就起了色心,最后竟然发展到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据他所说“他后来犯案强奸都上瘾了。”而农村妇女在受到侵害后却不敢声张更是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让刘庆朋逐渐变得有恃无恐。开始了他的强奸之路。在他的眼中,上至60岁的老人下至10岁少女都是他的目标。
面对着刘庆朋如此罪行累累的案件,在2010年年底,刘庆朋因犯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阜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