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5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竹地板产品。依据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20240-2006《竹地板》等标准的要求,对竹地板产品的含水率、表面漆膜耐磨性、表面漆膜附着力、甲醛释放量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江西铜鼓江桥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批次“江桥”(1000×145×16.5(mm),平压三层2013-04-24)、江西神洲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批次“神洲王”(960×140×17(mm),平压三层2012-12-20),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名称
所在地
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等级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江西铜鼓江桥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
江桥
1000×145×16.5(mm),平压三层
合格品E1级
2013-04-24
不合格
甲醛释放量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西神洲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
神洲王
960×140×17(mm),平压三层
合格品E1级
2012-12-20
不合格
甲醛释放量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注:按行政区域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