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使用大全
>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专栏 2025-04-11 来源:微信 作者:温州住房公积金 【】 浏览:912

首先了解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的一项住房福利措施,主要是由国家、公司、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积金,解决企业职工住房、购房的问题。看清楚奥,不不只是买房才能用住房公积金的,只要是和房子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向住房公积金靠拢的。接下来小编就会用到住房公积金地方汇总下,并靠诉大家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呢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租赁自住住房;➡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具体申请条件可以点击“温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菜单栏“在线服务”—“业务指南”进行查看。

二、职工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操作

1.申请条件

01.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

0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

2.办理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服务,点击“添加账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

点击住房公积金页面“公积金提取”事项,选择“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填表进行办理。

线上其他渠道:

1.支付宝(市民中心);

2.浙江政务服务网。

三、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01.具体计算方法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举个例子

小金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为10000元,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的计算方式为:

单位月缴存额:10000*12%=1200元

个人月缴存额:10000*12%=1200元

合计月缴存额:1200元+1200元=2400元

02.查询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点击页面“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事项;

人脸识别后,点击“账户详情”—“基本信息”,即可查看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等信息。

四、更换工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职工工作变动后,个人公积金账户要怎么转移,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办理。

从温州行政区域外调入的职工,在温州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手续。

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线办理,具体请往下看:

01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点击登录进入页面;

02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菜单栏“服务”—“转移接续”,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办理。

五、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缴存登记?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公积金缴存,需要符合什么申请条件,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办理,一起来看下:

01 申请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

(二)年满16周岁且未到达退休年龄;

(三)个人信用良好,愿意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规定。

02 月缴存额

*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不高于30540元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

*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区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区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2)(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2,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月缴存额具体计算办法参照上述单位职工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其申报的月缴存额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往前一年的月平均缴存额。

03 办理渠道

1、符合申请条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跟本人银行卡到公积金分支机构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2、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温州公积金”进入后,点击“存缴登记”人脸验证后,点击“缴存登记(开户)”—“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六、异地缴存职工,如何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公积金在异地缴存,在温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如何申请办理吧。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温州市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申请材料:

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近12个月以上)、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信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长三角一市三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缴存职工在温州市购房可以直接登陆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在线开具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

2.其他省市缴存职工可以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后,在“公积金查询”模块点击“住房公积金”,点击“缴存证明打印”—“异地缴存证明打印”进行办理。您也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柜台进行办理。

七、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如何在线办理

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可以在线办理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到位且正常按期归还首次贷款本金和利息后,方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起还金额为一万元,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

缴存职工可登陆“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下面一起来看下具体流程(以“浙里办”APP为例):

办理流程

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即可进入服务,点击“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

人脸识别验证后,进行“情形选择”—“在线填表”,上传资料提交您的业务办理信息,等待审核。

您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窗口进行办理。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等你都了解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公积金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您都了解吗

01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12月31日前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02首付款比例

1、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03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地县(市、区)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已拥有的房屋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计入住房套数。

九、购买自住住房后,在线办理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购房后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没时间去公积金窗口办理,能不能在线办理呢?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线办理提取。具体流程如下(以“浙里办”为例):

办理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填写“住房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选项进入办事;

人脸验证成功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情形选择-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十、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您的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何确认?

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缴存地区域范围)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为1800元。

“我市新市民、青年人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缴存地区域范围)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随时、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随时提、全额提”)。

“新市民”是指非温州户籍的缴存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40周岁(含)以下的缴存职工。“随时提、全额提”首次提取最长提取月份不超过12个月,之后每次提取最长提取月份按不超过其上一次无房提取至本次无房提取的间隔月份计算。

办理途径

1、“浙里办”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

3、支付宝(市民中心);

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人脸识别后进入进行办理,根据页面核对基本信息及填写提取的金额等进行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十一、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单位经办人如何在线操作

1.打开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2.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进行操作;

3.登录后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点击“确定”;

4.点击“部门服务”,选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在线办理”进行扫脸验证;

5.填写您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申请信息、单位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社保相关信息,继续点击下一步;

6.下载“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报告书”盖章或者签字后上传;

7.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等待审核。

十二、缴存职工离职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我下个月准备离职了,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断缴了。请问,还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封存”状态,表明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不符合“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的条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我市现行贷款政策规定,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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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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