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巨额罚单亮强力反垄断信号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主张 2014-04-07 来源: 作者: 浏览:385

此次首次处罚韩国三星、LG等境外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的垄断行为,不仅是对境外企业发出的信号,也应该是境内企业需要接收的信号

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据1月4日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改委所开出的巨额罚单,宣告历时6年之久的反垄断调查就此终结。这预示着我国开始在国际经济领域使用反垄断利剑,维护本国消费者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对境外国际企业发出警告,不要再漠视中国的反垄断法律,要走合法经营赚钱、尊重中国消费者权益的道路。

垄断危害非常大。企业通过集体操纵价格牟取超额利润,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设置行业门槛限制进入者参与竞争,导致行业被极少数企业掌控,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延缓技术进步,影响社会整体福利。而以三星为首的6家境外国际大型面板企业,正是通过召开 “晶体会议”,彼此串通商议价格政策,分享液晶面板市场,并阻碍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液晶面板生产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长期被少数行业巨头掌控,经过历次价格剿杀和技术封杀,国内仅有京东方一家成点气候,但也因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不仅在产品代系上落后,亦长期陷入亏损泥沼,需依赖财政补贴和股市融资才能维持生存。此次反垄断亮剑帮助国内面板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机会,鼓励通过技术进步实现超越,避免再次沦为价格垄断的牺牲品。

对于那些依仗垄断势力牟取暴利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敢于“亮剑”。此次首次处罚境外企业垄断行为,不仅是对境外企业发出的信号,也应该是境内企业需要接收的信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隶属内外,都应该形成这样的认知:自由竞争所得利益,比恶意垄断所得更干净。这种认知的形成,离不开反垄断法律等刚性制约,也离不开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从这种角度讲,在呼吁反垄断法律更具操作性的同时,还应呼吁:拆除那些妨碍市场竞争的篱笆,不论它们是以什么名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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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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