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清廉底气从何来?
年薪相当于现在2000多万元
近日读史,无意发现有关包公报酬的记载,颇有意味。
包公在开封府当一把手时(《宋史·职官志》),每月粮三十石,其中,米和麦子各一半;柴禾二十捆(每捆十三斤)、干草四十捆;冬天外发十五枰(每枰十五斤)木炭;月发“公使钱”一千五百贯、“添支钱”一百贯。
包公时在中央任职,头上还有龙图阁直学士和尚书省右司郎中的帽子。在开封当官属于外任藩府享受副部级待遇的高级官员。因此,包公享受朝廷无偿划拨的职务耕地二十顷(两千亩),允许收租,不缴国税。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这个进项达二千石。
如此算来,包公年收入约为:铜钱二万零八百五十六贯、大米二千一百八十石、小麦一百八十石、绫十疋、绢三十四疋、罗两疋、绵一百两、木炭十五枰、柴禾二百四十捆、干草四百八十捆。
按当时物价,把实物换成货币,折合铜钱为一千零二十二贯,加上货币收入二万零八百五十六贯,年收入约为二万一千八百七十八贯。据时任淮南转运史的张根说,他管理的淮南二十个州,每个州年上缴中央财政的税约一点五万贯。换句话说,包公的年薪比一个州上缴中央的税收还要多。当时的十贯钱与一两黄金等值,那时的一两相当于现在四十克,包公的年薪相当于黄金八万七千五百一十二克。按金值每克三百三十元计算,包公的年薪相当于人民币两千八百多万元。
包公时代,官员的工作很轻松。宋政府规定最低的官员配一名服务人员,宰相可配一百名,这些服务人员相当于现在党政机关的附属编制,国家发工资。
可以想象,包公当官的时代,有着这么高的年薪和待遇,他还犯得着去收礼收贿?为政清廉做起来也就比较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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