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地铁禁食”挑战执行公信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主张 2014-04-07 来源: 作者: 【】 浏览:329

上海地铁车厢内的饮食行为或被禁止,3月31日亮相并征询公众意见的新版《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经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然而,上海地铁车厢内究竟是否要禁止饮食,乘客意见并不完全一致。(4月1日《新闻晨报》)

我们丝毫不怀疑城市出台“地铁禁食令”的美好初衷——为了改变部分市民的陋习,为了呵护城市文明。问题是,仅仅为了一个“地铁车厢中的文明”,就去限制和干涉市民的“饮食权”,似乎让法律超越了边界。还有,禁令应该考虑可行性。对于“饮食”这个概念的界定是很模糊的,如果写入规定中,很可能带来管理上的缺陷。比如,在车厢里吃面粉等算是饮食行为,那么吃泡泡糖、喝瓶可乐算不算饮食行为呢?再者,车厢进食,在某些人的行为中已经根深蒂固,要想通过禁令去改变这种陋习,恐怕很难很难。可见,政府应慎重出台“地铁禁食令”,一旦出台了又执行不了,会直接影响规定的效力和执行者的公信力。

不可否认,地铁车厢禁食,是为了城市的文明和美好。然而,城市再文明再美好,她也是市民的城市,是大家的城市,是给予大家生活方便的城市。每个人为了生活,要打拼,要赶时间,假如说立法禁止他们在车厢内吃东西,那么这个城市是为谁而美丽,为谁而方便?所以,我们在进行社会管理时,要把握一个度,不能让一个“地铁禁食令”,去损害公众的利益。

必须承认,不倡导明令禁止,并不代表支持这种不良习惯。笔者只是认为,对于地铁车厢进食这种不文明行为,堵不如疏,首先只能用道德规范去约束。也就是说,要给市民一个修正不良习惯的空间,通过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温馨提示,辅之批评教育等行政手段,去提高市民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改变车厢内进食等不文明的生活习惯,而不是急于禁止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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